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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172号提案的答复(湘人社提函〔2018〕98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8-09-25 17:14
  湘人社提函〔201898

  杨湘川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在我省安居乐业的建议》已收悉。您的提案对我们下一步优化完善人才政策措施有建设性意义,现针对您的具体建议答复如下:

  1、关于创新大中专毕业生引进和发展机制。为吸引人才来湘返湘,201712月我省出台《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湘办发〔201742号),制定了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放开人才社保、购房等20条引才激励措施。核心包括支持人才发展的“十大支持”政策和放开人才创新创业束缚的“十大放开”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支持各类引才聚才用才主体汇集人才,如支持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发展,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素质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建设“双一流”,支持科教(学术)组织、协会、团体来湘发展:二是支持几类重点人才队伍发展,如支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发展,支持科技人才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院所改制,支持海外归国人员、外国专家来湘发展,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扶贫、扶智、扶业;三是支持各类优秀人才成名成家,按规定开展芙蓉人才奖评选表彰;四是系统性简政放权,从事业单位人才编制使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审、股权激励、居留、落户、社保、购房、子女就学、共享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柔性引才用才条件,基层录用工作人员招收条件、岗位、比例等十个方面放开体制机制性障碍。

  在具体工作层面,我省一是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设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连续3年支持郴州技术学院、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衡阳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和益阳市资阳区公共实训基地4个项目及双牌县、安乡县等5个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有序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实训条件。二是完善就业见习制度。积极吸纳我省社会口碑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935家,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017年起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中职毕业生,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2017年以来已吸纳9656人完成就业见习。三是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持续实施社会保险费率过渡试点、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孵化服务、创业一次性奖补等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组合政策;在全省建立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4家,省双创示范基地44家,各级创业孵化基地165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27家湖南省,成立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组建了全省创新创业导师库。不断提升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抓好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落实细化。

  2、关于突出大中专毕业生等基础性人才引进和培养方向。我省积极开展了相关推动工作:一是积极引导高校调整专业设置。引导高校适应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设相关专业和社会急需专业,调整就业率低的专业,2017年增设或调整本科专业点73个,新增专科专业点4个。二是加强校企合作深化综合改革。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8号),部署了建立校地校企合作平台、优化高校学科专业体系、推进高校课程体系改革、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校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推进校地校企协同创新、加强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积极发展高等继续教育9项重点任务。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指导23所高校与市州政府或产业园区开展全面合作试点,指导117个专业点聚焦校企合作深化综合改革,指导65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加快建设与改革。

  下一步我省将突出特色推进一流专业项目建设,重点支持100个左右特色示范专业,引导和支持高校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大力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同时在年内有关部门协同出台《湖南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推进企校联合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落实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责任。鼓励高校联合企业设立产业学院,共建学院专业、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3、关于在全省打造大中专毕业生安居工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42号)已推出相关人才安居生活保障措施:包括在落户政策上,企业引进的取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才,可将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户口迁入企业所在地的城镇。省会及以下城市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可根据需要自愿迁移户口,推行先落户后就业。购房政策上,按规定适当放开相关人才购房限制,探索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子女教育政策上,来我省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在工作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在高层次人才聚集地,还可建立社会公认度高的中小学定点吸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制度。各个市州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出了促进人才落户安居的具体措施,例如长沙人才新政22条,明确了具体住房补贴标准。但湖南省作为内陆省份,在人才引进广度和力度上较发达地区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也将不断创造条件,优化创业大中专毕业生生活保障政策措施。

  4、关于优化基层大中专毕业生成长环境。我省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2017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41号),推出了18条创新性措施,其中包括:鼓励中小微企业就业,按政策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鼓励农村建功立业及扶贫,按规定给予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开发政策,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纳入科技指导服务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鼓励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拿出一定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市级以上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安排县乡机关锻炼。对于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优惠,就业升学优惠以及其他基本住房、生活补贴等支持。鼓励基层创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扶持、创业孵化指导。推动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2017我省基层就业项目吸纳“农村特岗”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近7000余人,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基层就业创业、农村扶贫开发的参与人数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集中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并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重点落实高校毕业生落户、基本住房保障方面有关政策,更好地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同时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特点和需求,逐步实施能力素质培育、岗位锻炼成才、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后备人才选拔六项计划,更好地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促进基层发展和人才成长的融合互动。每年从基层优秀高校毕业生中每年遴选300人左右,建立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

  感谢你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74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26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建议编号

 

提案编号

0172

建议提案标题

 

办理结果类型

A

B

C

D

沟通联系的代表或委员姓名

杨湘川

沟通联系时间

2018418——626

沟通联系类型

电话联系

见面座谈

走访调研

其他形式

沟通联系详细情况

 

 

 

2018418,与杨委员联系,告知提案具体承办单位及承办人信息,联络方式。

2018615,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将答复书面意见反馈杨委员,请其提出修改意见并问询是否需要安排面谈。

2018626,与杨委员电话联系,杨委员表示对答复意见没有修改意见,也不需要安排面谈,对答复满意。

 

 

 

 

 

 

承办处室:                             承办人:                     

 

注:建议提案的主办单位或分办单位填写此表,会办单位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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