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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09-26 09:06

湘人社提函A201731

张国浩委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健身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基本属性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协议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购药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中的个人自负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如果允许医保卡内的医保个人账户结存资金支付体育健身消费,是对基金属性的根本性改变,涉及法律、政策和财务制度等一系列修改,在全面厘清法律政策关系前宜慎重。

2016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财社〔2016242号),明确要求规范个人账户支出,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管理,个人账户不得用于非医疗支出。

目前从全国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确有4000多亿的结存资金,但分布很不均衡。如果允许医保个人账户结存资金支付体育健身消费,可能至少带来两方面不平衡的问题:一是地区间结存不平衡,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市超过全国总量的40%,容易引发无结存地区群体的攀比;二是在人群间分布差异极大,特别是前些年为解决困难企业职工亟需医疗保障但无力缴费的问题,国家允许这部分人员只建立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账户,如果再开支付体育健身消费的口子,势必引起这一群体的攀比。从统筹兼顾各类人员的权益,避免引发社会矛盾的角度考虑,也宜慎重。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保障水平应当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从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待遇支付以及制度长远发展来看,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只能保障基本医疗需求,还不宜将基本医疗需求之外的其他消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从我省情况来看,随着医疗消费的不断增长,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开始面临亏损问题。截止2016年,全省135个统筹区就有29个统筹区出现当期收不抵支情况,13个统筹区出现累计结余收不抵支情况。在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出现问题的前提下,再放宽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势必对基金安全造成更大的压力。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行十几年来,其基本功能得以发挥,但也显现一些问题:有的属于管理问题,如一些零售药店诱导用个人账户购买非药商品,需强化监管;有的属于功能完善方面,如由于缺乏共济性,年轻人结存多而老年慢性病患者门诊负担较重;又如退休人员不缴费而从统筹基金划入部分资金作为个人账户,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职工赡养比提高,占用医保统筹基金较多,削弱了共济功能等。基于存在的问题,地方进行了探索,其基本取向是减少个人账户资金沉淀,提高统筹基金共济功能,收到了明显成效,受到参保群众欢迎。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完善已作出明确任务部署,要求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总结各地经验,推进完善个人账户政策,积极推进门诊统筹,更好地发挥个人账户资金在疾病诊疗费用保障方面的作用。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增进全民健康教育意识,加强健康管理,提高整体健康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523  

联系单位:省医保局业务监管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231

 

社会建设 

035  

湖南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

提案类型

个人提案

集体提案单位名称

 

关于推行医保个人帐户余额购买健身服务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

张国浩  1

九三

委员证号

2013200

邮政编码

412000  

联系电话

13807332667

单位及职务

株洲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E-Mail

 

通讯地址

株洲市滨江南路198号市政协

 

提案日期 

2017-01-13

审查意见

立案

2017-01-14

相关情况

同意其他委员参阅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供参考)

 

办理单位

主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会办

省体育局 省卫生计生委

提案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说起医保卡,人们通常想到的是看病、买药,医保卡仅有“有病治病”功能,没有“无病防病”功能。建议实行医健“一卡通”,用活健康“余额宝”,推行医保个人帐户余额购买健身服务,其理由如下:

一是实行医健“一卡通”符合“医体结合”的方略。全民健身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正推动医疗与体育健身、运动康复的统筹与融合发展。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鼓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人均结余资金充足的地方开展“医保卡健身”试点。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中的积极作用”,医体结合成为建设健康中国的基本路径。个人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将慢病防治关口前移,不仅与政策不相悖,反而是贯彻国家健康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新举措。

二是医保个人帐户资金“沉睡”现象严重。医保卡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购买药物,其他健康和医疗需求无法使用。目前,各类健身需求越来越大,以株洲为例,株洲河西风光带、神农湖和免费开放的运动场人满为患,而收费的健身场馆相对冷清。商业性高档健身场馆年卡价格普遍在4000元以上,而市民医保卡中的余额长期闲置。截至2016年底,株洲市机关和企事业医保个人帐户资金余额达8.2亿元,仅市本级60岁以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人帐户医保余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有15658人,1万元以上的就有6050人,大量的资金积淀和沉睡在医保个人帐户上,运行效率低,几近于“死钱”,出现了健身需求旺盛、场馆健身消费冷清、医保余额“沉睡”的怪像。

三是医保个人帐户余额买健身服务可以实现多赢。调查显示,每花1元钱用于健身,可以减少医疗支出8块钱。用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消费,一是可以用活资金,拓宽医保基金的功能用途;二是可以带动体育场馆等各种体育类消费,从而刺激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可以强健人民体质,最终起到减少看病支出,节约医保资金的目的。

四是刷医保卡健身,外地有成功经验。全国已有多个省市顺应全民健身的国家战略,为医保卡添加了健身选项,其中江苏省有8个地级市实行,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如南京模式,可去指定体育馆健身但不能用于餐饮;常州模式,余额超过3000元部分可用于健身;苏州模式,2003年推行“阳光健身卡”,允许市民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转入健身账户,用于个人健身消费。国内已有的成功试点与经验表明,该改革措施的出台很容易获得百姓的支持,改革风险低,收效大。

为此,我们建议:

一、研究制定《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购买健身服务办法》。建议省人社厅牵头,体育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并提请省政府决策。

二、促进医体融合,推行医健“一卡通”。 由省人社局与体育局进行测算,推行医健“一卡通”,设定卡内余额的底限,高于底限,可持卡在医保定点场馆进行健身活动,同一健身活动项目限定单日刷卡结算次数,并享受一定折扣优惠,但不得用于购买物品及套现。

三、加强监管。对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的健身场馆,实行严格的医保定点管理,经过自我申报、资质审核、验收合格后给予“挂牌”认定。人社、体育部门进行年度监督管理,发现有违规行为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或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体育部门对场馆的硬件设施、教练师资资质等专业条件把好检查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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