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提函A〔2016〕81号
湖南省总工会:
您们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对策和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一直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我省工伤保险重点工作之一。2007年,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总结长沙市、岳阳市等地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文件。2011年,《建筑法》修订后进一步突出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强制险的地位,各市州结合建筑业用工特点,也出台了相应的推进建筑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2015年,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为契机,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有效措施,坚持改革创新,狠抓重点落实,通过周密部署、部门联动、舆论造势,进一步推进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基本上实现了新开工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16年5月底,我省建筑业参保人数为101.28万人;按项目参保的建筑项目3165个,其中在建项目2337个,新开工项目828个。
二、对于0043号重点提案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
1、科学降低费率,实行费率浮动。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文件精神,我省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根据测算,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今年我省工伤保险缴费将下降10%左右,为企业减负约3亿元。2014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因素,提高或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通过费率的浮动,发挥其经济杠杆作用,强化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意识,促进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规避用人单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不良行为。
2、简化业务流程,优化服务质量。为了简化办理参保和人员异动程序,各地群策群力,有的利用POS机刷卡上门缴费,为建筑企业参保开辟“绿色通道”;有的运用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做到项目部实时传真名册随时异动。为了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各地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其务工人员只要在工地上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采用简易程序认定工伤。这些措施极大方便了工伤职工,受到广大参保建筑工地的一致好评。
(二)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强效推进工作机制”的建议。
1、协调协同推进,达成工作共识。要让建筑企业最大程度地理解、接受和参加工伤保险,达成共识、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是关键所在。为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督局、省总工会四部门沟通衔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意见》中一些具体问题反复进行讨论,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四部门联合下文将《意见》进行转发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省人社和省住建厅两厅还就《意见》的理解和执行、建筑业从业人员和建筑项目的统计、省管建筑项目参保地、建筑业工伤预防工作等问题专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统一了意见。
2、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为了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省人社部门与省住建部门就相关具体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市州县区住建部门定期将辖区内建筑业从业人员情况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情况反馈给同级人社部门;市州县区人社部门定期将建筑业参保情况反馈给同级住建部门;市州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每半年分别将建筑业从业人员情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情况以及建筑业参保情况汇总上报给省人社厅和省住建厅,确保两厅随时了解对方的工作情况,协同推进工作。
3、积极部门联动,建立倒查机制。为掌握全省各地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好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省人社部门与省住建部门积极联动,建立了操作性强、沟通顺畅、协同推进的倒查工作机制。省人社厅将获取的各个市州施工许可证核发情况反馈给各市州人社部门。各市州人社部门收到信息后,会同市州住建部门逐一核实建筑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工伤保险参保情况报省人社厅。对于有建筑项目没有参保的,市州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必须向上级部门说明原因并制定下一步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化解工作顾虑。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既需要科学谋划、顶层设计,更需要统一思想、多方配合、上下联动、凝聚合力。为此,我们进行了深入的政策解读和广泛的政策宣传,化解了多方面的顾虑。一是化解了经办机构的顾虑。通过深入的政策解读,使经办机构清楚认识到必须通过不断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扩大参保覆盖面,才能发挥保险大数法则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做好工伤预防,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同时保障建筑业职工的工伤权益。二是化解了用人单位的顾虑。通过开展以“同舟计划”为主题的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提高了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用人单位主动参保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三是化解了建筑工人的顾虑。通过我们有针对性反复宣传,使建筑工人明白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按程序申请待遇,才是合法的途径,全面的保障。
2、大力宣传培训,推进工作进展。针对建筑企业职工文化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护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宣传计划,大力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职业健康安全知识讲座。各级安监部门将工伤保险有关知识纳入了考核培训和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培训、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方式,宣传工伤保险知识,使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进一步强化与省水利、交通两厅相关业务处室的衔接沟通,深入调查研究,联合开展水利、交通两个领域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调研。根据水利、交通建设项目的行业特点,制定水利、交通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推进水利、交通领域工伤保险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省工伤保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