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学生创业是当前特别值得关注的一种现象。以创业带动就业被认为是解决当前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但由于学生创业经验相对缺乏,创业条件相对不足,创业项目很难落地生根。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机制,对于降低创业风险,有效推进大中专学生创业项目获得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机制建设现状
党和国家对大中专学生的创业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效推动大中专学生创业的政策和措施。一是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等意见。这些政策既为大中专学生创业指明了方向,也为大中专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目前,不少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针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扶持计划,为青年学子创业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自2009年以来,省政府设立了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大学生或大学生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可以达到20万元。长沙市出台了《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的操作规程》,可以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经营 场所租金补助。三是主办了不少创业活动,省教育厅和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举办的创业规划大赛,为各职业院校开展创业教育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各创业园区组织的创业沙龙、创业论坛,都有助于青年学子的创业。
近几年,不少部门和行业组织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创业活动,催生了不少优秀的创业项目,有的项目既有市场前景,又有核心的技术,还有人才和团队优势,学校也很重视项目的转化工作,但是效果却不是很理想,很少有项目能真正落地。从整体上看,大中专学生虽然能积极参与创业活动,创业意识越来越强烈,但是具有明显的自发性、偶然性,创业项目规模小、层次低;虽然能从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源中寻找创业契机,能结合自身所学的知识、技术和技能进行创业实践,但是创业的空间主要局限于校内,创业的成功率相对较低。这其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项目缺乏足够的初创资金,即使有些政策上的支持,但是距离企业运作需要的资金还相去甚远;二是尚未建立起创业教育进入人才培养体系的制度安排。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师生激励导向、质量评价体系一般都没有将创业教育纳 入其中。致使有些职业院校普遍把创业教育看作是一种课外活动,看作是一种边缘教育。
二、建立和健全湖南省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机制的建议
鉴于建立和健全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机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公共政策需要做出及时的实质性的回应,建议:
1.整合管理职能,设置湖南省大中专学生创业管理与服务机构——湖南省大中专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以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的创业服务与管理职能。这一机构与教育、人社、金融等机构相互沟通与协调,把拓展和扩充创业资源作为最核心的职能,并在各市州设立分中心。
2.统筹各部门创业扶持资金,设立省级创业扶持基金。一方面,各级财政应设立面向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创业引导资金,给予优秀创业项目启动经费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对大中专学生的创业项目进行投融资。
3.尽快出台“关于推进我省大中专学生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为大中专学生开展创业教育提供政策保障。
湘人社提函A〔2015〕104号
对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53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里平等1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健全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机制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经济新常态下,创新创业是时代的主旋律,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去年9月15日,湖南省创新创业大会召开,吹响了创新创业新号角,以大中专学生为重点的青年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我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形成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大力优化创业环境,大中专学生中的创新创业人数明显增加。但诚如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目前我省大中专学生创业初期在资金扶持、高校期间创业教育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瓶颈问题,制约了他们创新创业热情,因此,有必要在为大中专学生提供的创业服务、资金扶持等等方面,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大中专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创得了、活的下、可发展”。
一、关于“整合职能,设置省大中专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137号),原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包括大中专学生在内各个群体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下,人社厅、教育厅、团省委、经信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合力做好全省大中专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目前省教育厅依托就业指导中心建立了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引领全省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给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咨询与服务。至于杨委员在提案中所提到的设置专门的大中专学生创业服务中心问题,按现行机构编制政策,肯定存在难度,但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部门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积极加大大中专学生的创业指导,更好的服务于大中专学生的创业就业工作。
二、关于“统筹创业扶持资金,设立省级创业扶持资金”。
就业创业实行属地管理,大中专学生创业已纳入我省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同时,我省对各级财政设立创业引导资金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5号)规定,各市县要根据当年创业工作需要,从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创业引导资金,用于创业师资培训、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场地租赁、创办创业之家网站、表彰创业典型等支出。
为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省财政从2009年开始设立5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其中,4000万元分配到市州,由各地根据实际管理使用;1000万元由团省委青创会单独管理,注入湖南青年创新创业基金,扶持包括大中专学生在内的青年创新创业。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省委省政府也下发了《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明确要求从省到市州、县市区都建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全力推动我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明确提出省本级和各市州、县市区同步设立“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资金来源于省级预算安排和从中央补助我省的就业专项资金。2015年省本级安排落实2亿元,以后根据全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发展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使用绩效,逐步增加资金规模。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不足的市州、县市区扩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贴息资金; ()()对方的 答复的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部分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等进行扶持奖补;创新创业专家服务团队建设;其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用于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支出。同时,省财政将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同类财政补助资金,统筹推动我省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三、关于出台《推进我省大中专学生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一是大力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省教育厅印发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2〕469号),颁布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并制定了《“创业基础”教学大纲》,要求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把“创业基础”作为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的核心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学分。
二是大力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该计划的目的是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省教育厅每年立项资助650项左右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每个项目理工类资助1万元,文科类项目资助0.8万元。同时,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师生创新实践经验交流,省教育厅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高校大学创新实验成果展暨创新论坛,以此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激情,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精简文件的原则,目前我省还未有出台《关于推进我省大中专学生创业教育的指导意见》的意向,但会在出台其他文件时充分考虑对大中专学生加大创业教育的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完善落实创新创业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全省大中专学生创业工作,让想创业的人创新业,正创业的人创好业,善创业的人创大业。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