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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04-01 15:17

湘人社办函202110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纳入市州绩效考核范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检查项目按计划完成。

二、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托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及时梳理、完善,建立好本级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分级使用、动态更新管理。对未在市场监管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民办培训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好本辖区直管的检查对象专业库,并自行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省厅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各项计划的检查对象后,各地要及时通过平台系统确认任务,及时开展检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规范检查程序。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湘人社办函202019)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不得随意对未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检查,不得漏项检查等。

四、强化结果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检查人员要在每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相关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用人单位社会诚信记录,并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外公示对暂无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记于企业名下的抽查结果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强化结果运用,加快推进涉企数据互联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41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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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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