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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15部委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0-10-10 08:43

86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事关农民增收致富,事关就业大局稳定,事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相结合,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确保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

《意见》提出四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拓宽外出就业渠道。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农民工就业新领域。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

二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发展乡村产业吸纳就业,鼓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就业岗位。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就业,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提高至15%以上,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的50%

三是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积极开展以工代训、定向定岗培训、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职业转换培训和创业培训,农民工可在培训地享受职业培训各项补贴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四是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稳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将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作为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拓宽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为返乡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将其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重点,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将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的重要因素,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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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15部委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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