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举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全国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6个,招聘计划6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公开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A类岗位:9月1日0时—10月31日17时止。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B类岗位:9月1日0时—9月7日17时止。
2.现场确认时间
应聘A类岗位:由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B类岗位:9月12日—9月13日(8:30-11:30,14:30-16:30)。
3.现场确认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784号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雨花校区)多功能报告厅。
4.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
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5.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和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须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落款日期为2023年1月1日以后;
④个人近期1寸蓝底电子版照片;
⑤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6.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应聘人员携带好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①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②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上交后不再返还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A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B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
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类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
(2)应聘B1-B15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用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3)应聘B16-B21岗位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
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心理学及写作等,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分为主题演讲、案例分析2个环节,总分100分。主题演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能力;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4)应聘B22-B23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
(2)B类岗位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时间及具体事项、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1-B15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16-B21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为准,B22-B23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862198(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861189(学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