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享有中国女排腾飞基地、有色金属之乡等美誉的湖南省“南大门”——全国文明城市郴州,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占地1763亩,分王仙、北湖两个校区办学。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有5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目前,学校正向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迈进,热切期盼群贤毕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6个;招聘计划6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湘南学院、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有关招聘的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通知均将发布在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邮箱地址见附件1)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以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邮件为有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2023年)》电子档。请前往人事处网页招聘专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注意查阅填写说明,提交Excel格式。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档(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提交JPG和DOC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提交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档(本科、硕士或博士阶段均需提供),提交JPG格式。
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则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档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扫描件,提交JPG格式。
(5)个人简历电子档,提交DOC格式。
(6)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扫描件,提交JPG格式。
(7)个人自荐材料扫描件,含学习成绩单、各类过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JPG格式。
(8)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提交JPG格式。
请应聘者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用设置阅读回执的方法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或有标注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学术评议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评价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议。
综合评价: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队合作精神、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5-2653099(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5-2653031(学校纪检监察处)
附件:1.湘南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2023年4月10日
湘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