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8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zzzy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A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日-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B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日-9月1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综合培训楼八楼)。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④应聘医师岗位,需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已注册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供有效注册期内的医师执业证;未注册的,不需提供。在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⑤应聘护理岗位,需提供护士资格证,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可以不提供护士资格证。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内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且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医院网站。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B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B类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纸笔作答,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临床操作技能,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入围名单通过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医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最低服务年限3年。
咨询电话:0731-28290082(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731-28290235(院纪检监察办)
附件:1.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