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进行反映。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受理举报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
专用举报电话:0755-82206474;
受理地点: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404室(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19号芙蓉宾馆4楼)
另,如需查分的考生,请于公示期间,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前往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402室(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19号芙蓉宾馆4楼)进行查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