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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4-08-16 08:56

湘人社规〔202412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相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3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711元。现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准值。2024111231,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711/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2024年度缴费工资指数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2024111231,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133/,下限调整为4027/,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退费。

以上规定从202472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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