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
2023年11月份,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3〕19号),明确全省执行统一的行业基准费率。在此基础上,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费率浮动机制,促进工伤预防,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二、《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明确适用于本省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费率浮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核定,每年浮动一次。
(二)费率浮动档次与幅度
一类行业可在基准费率基础上浮至120%、150%,不下浮;二至八类行业可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至120%、150%或下浮至80%、50%。浮动后费率上限不超过基准费率的150%,下限不低于基准费率的50%且不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三)费率浮动考核指标
工伤保险支缴率:反映基金支出与单位缴费的比例关系。
工伤发生率:反映工伤发生频次的变化。
职业病认定工伤率:反映职业病危害程度的变化。
三项指标均明确了计算口径,并规定了免于考核的情形。
(四)费率浮动规则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的增减情况、职业病认定工伤率的增减情况,进行综合核定。
(五)用人单位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办?
用人单位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告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定,并将重新核定的结果和依据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告知用人单位。
三、《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湖南省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