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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政策解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5-10-11 13:40
  • 索引号:430S00/2025-16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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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2025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政策解读

一、调整依据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与养老保险待遇同步调整。202572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202525号),明确从20251月1日起,为2024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因而,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应当进行调整。

二、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65;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26,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

三、调整范围

2025年1月1日起,对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2004年1月1日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已享受伤残津贴的在职工伤人员,调整伤残津贴;对2024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为因工死亡的供养亲属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并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

政策原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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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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