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进一步规范我省创业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和《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15号)有关规定,我们以人、财两厅名义下发了《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如下:
(一)明确了培训对象。将培训对象由原来的“四类”人员扩大到省内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所有城乡劳动者。
(二)调整了培训项目。将GYB培训合并到S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中,明确了SYB、IYB、EYB的培训课时分别不少于49、56、35个课时,进一步规范了创业培训的实施。
(三)提高了补贴标准。SYB培训补贴标准由原来500元/人,提高到800元/人;I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培训)首次明确纳入了补贴范畴,对参加IYB培训的劳动者每人给予1200元培训补贴,创业培训体系更加丰富。
(四)制定了创业培训教师课酬标准。针对SYB、IYB培训模块,分别制定了授课教师的基准课酬标准,SYB、IYB培训的基准课酬分别为80元/课时、100元/课时,并允许各地在基准课酬的基础上根据教师的职称、教学能力等,上下浮动20%,以激发创业培训教师的积极性。
(五)明确了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内容。一是明确了培训机构不能提供后续服务的,可以由当地创业指导部门或由创业指导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承担。二是明确了后续服务的方式,包括讲座、论坛、坐诊、上门服务等方式。三是首次明确了后续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研讨活动、创业大赛、专家指导、电话回访、协助落实优惠政策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六)调整了资金补贴的申报条件。明确了初创企业的创办者可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调整了后续服务补贴的申报条件,将创业成功率由原来的“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50%”调整为“持有营业执照的人数达到30%”,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30%的,可以按照培训人数每人给予800元的后续服务补贴,创业成功率不足30%的,按照实际创业成功人数予以补贴。
政策原文: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cfg/zxzc/201710/t20171016_4595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