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了《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现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必要性及主要内容等作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2008年5月28日,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 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以下简称《意见(试行)》)。2010年经湘政发﹝2010﹞28号文件重新发布。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该《意见(试行)》有效期为两年,目前已失效。为此,我们重新起草了《意见》。
二、《意见》出台的必要性
《意见》是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政策依据,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八个部分,共42项。包括: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岗位类别设置、岗位等级设置、岗位基本条件、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岗位聘用、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政策原文: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cfg/zxzc/201709/t20170911_4504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