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制度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动“七个一”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规程>的通知》(湘就服发〔2025〕3号),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遴选确定若干企业作为湖南省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的设立单位,为工作室提供工作场所和技术服务支持,并负责工作室日常运营,现征集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设立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信誉良好,在湖南省内常设服务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
2.申报企业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湖南省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和运营推广方案,具备可执行性。
3.申报企业能为工作室提供固定工作场所,能按照创业服务相关技术要求提供支持,能为工作室提供整体对外联络和服务对象意见收集反馈,能协助工作室对外签订服务协议,能保障工作室的日常运营。
4.申报企业具有规范的运行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能协助工作室设计管理制度、标准服务流程,能提供对外公开的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号或电子邮箱等。
5.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申报企业自愿接受创业服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定期向创业服务主管部门提供工作报告和建议。
三、征集流程
(一)材料收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并将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同步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
受理机构: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启文
咨询电话:0731—84900136
电子邮箱:hnsjyzxzhb@163.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712室(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二)专家评定。申报期满后,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汇总整理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并确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评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确定2至3家企业,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全省公布并确定使用。
附件:1.申报承诺书
2.湖南省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设立单位申报表
3.湖南省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设立单位申报材料清单
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