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25〕7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湘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湖南省优秀专家、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湖南省优秀专家”评选范围:在我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湘单位)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湖南省技能大师”评选范围: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含单位派驻外地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的生产一线员工。
“湖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范围: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含单位派驻外地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的生产一线员工。
“湖南省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评选范围:省级乡村车间现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湖南省优秀专家、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候选人应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本领高强、业绩突出,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为人正派、群众认可。
(一)湖南省优秀专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2025年12月31日后退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科学研究成果突出。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2.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且单项实施后每年获利税1000万元以上。
3.在生产、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累计创利税l亿元以上,且近年来每年利税过2000万元。
4.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成绩卓著,在推动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及促进学科创新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重大作用,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作用。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成绩突出,获国家有关部门奖励。
(二)湖南省技能大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活动中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3.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5.在培养技师、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三)湖南省技术能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难关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在某一生产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或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5.在指导青年职工和各类职业院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学徒、传授技艺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湖南省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
1.弘扬爱国敬业精神。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社会公众形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2.生产经营成效较好。所经营的乡村车间运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乡村车间社会信用良好。
3.带动就业成效突出。热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乡镇、村布局生产车间,努力提供就业岗位,并积极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愿意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脱贫人口;能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关心员工福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4.典型示范作用明显。所经营的乡村车间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在生产经营、技术革新、管理模式、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举措,对当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具有明显带动和示范作用。
三、评选名额
拟评选“湖南省优秀专家”20人、“湖南省技能大师”10人、“湖南省技术能手”30人、“湖南省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10人。
四、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市州级范围、全省范围内三次公示。
1.提出拟推荐对象。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近5年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中央在湘)主管单位对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按分配推荐名额(附件1)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初审材料电子版报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初审材料包括: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初审表(附件2),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
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不超过500字)、本单位公示情况等。
2.初审。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进行审核,提出初审通过名单,经省委办公厅功勋荣誉表彰办公室同意后按程序报批,根据推荐对象隶属关系,反馈各推荐单位。
3.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各推荐单位根据反馈的初审通过名单,按规定深入考察(必要时也可由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直接参与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推荐对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意见,均须统一征求属地市州级公安部门意见,其中,对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意见;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社会工作、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并由各推荐单位在市州级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对象复审材料报送至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复审材料包括:正式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审批表(附件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5)、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公示材料原件,个人2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和同规格照片5张等。
正式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征求意见情况、在市州级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4.复审。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提请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研究,经省委办公厅功勋荣誉表彰办公室同意后,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确定表彰对象。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表彰对象,并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名义印发表彰决定。
五、奖励办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个人相应授予“湖南省优秀专家”“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称号,颁发证书,并按规定发放奖金。
六、组织领导
在省委办公厅功勋荣誉表彰办公室指导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湖南省优秀专家、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省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市州评选推荐工作。
七、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切实保证评选质量,确保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得起实践检验和社会监督。市、县级不再层层配套开展相关评选表彰活动。
(二)严格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规范材料报送。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申报工作,附件所有表格可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rst.hunan.gov.cn/)下载。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湖南省优秀专家
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唐振宇
联系电话:0731-84900076
电子邮箱:zjc509@163.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二)湖南省技能大师和湖南省技术能手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尹焯辉
联系电话:0731-84900040
电子邮箱:306007253@qq.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三)湖南省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
联系人:就业服务中心张军
联系电话:0731-84900149
电子邮箱:35594425@qq.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推荐对象初审表
3.初审推荐情况汇总表
4.推荐审批表
5.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