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和更新数字技术基础知识,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数字技术应用素养和能力,我厅对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以下简称“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题库与系统进行了升级。现就做好该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大纲、统一题库、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统一模式。考试内容主要围绕数字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新领域,分领域、分专业测试应试人员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科目,建立考试题库和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合格标准。考试实施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自2025年7月20日起,省人事考试院面向全省提供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服务。
三、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分专业和科目实施,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专业和科目暂定为5类(见附件)。各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可获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监制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四、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缴费、现场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报名入口,自行选择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填写相关信息,缴纳报名费用,打印参考凭证,按凭证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取信息能力的重要评价指标,在职称评价中赋予评价权重或作量化加分。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或考试根据行业或产业发展需要在评价环节赋予一定分值。
六、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是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升科学素养、增强数字思维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各市州和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
附件: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专业科目分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5日
附件
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数字技术)
应用能力水平考试专业科目分类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1 |
数字技术 |
数字技术综合知识及实践 |
2 |
大数据 |
大数据基础知识及应用 |
3 |
云计算 |
云计算基础知识及应用 |
4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基础知识及应用 |
5 |
物联网 |
物联网基础知识及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