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城乡大龄参保人员等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稳妥解决部分尚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临时延长我省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含当年新增参保及由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个人可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纳2024年度自愿选定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