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25〕12号
相关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省直单位人事处,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函》(博管办〔2025〕21号)有关精神,我省湘江实验室等11家单位(见附件)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8号)有关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选好配强管理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管理服务人员,推进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抓紧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三、要健全博士后进、育、出管理制度,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切实提高博士后招收和培养质量。
四、要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和省里组织的博士后管理人员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合作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拓展渠道支持新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各新设站单位收到本通知后,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博士后制度建设、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站挂牌、新进站博士后开题等工作。博士后制度建设相关文件请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备案,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方式:0731-84900076(省人社厅专技处)
0731-84900401(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
附件:2024年度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2月27日
附件
2024年度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的单位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