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远庆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湘劳仲案字〔2023〕第035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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