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规〔2022〕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民航相关部门,各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办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国民用航空湖南安全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