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66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72号)精神,由所在单位、所在地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审核,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拟推荐我省浏阳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胡渝华等3名同志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至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4900336(省人社厅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处)
0731-85165111 (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传 真:0731-85165108
电子邮箱:hnczrsjyc@163.com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 编:410015
附件: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