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参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的公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03-16 09:22
根据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工作程序规定,现将经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我省参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向省公安厅反映。
联系人:
省公安厅 陆洋剑 0731-84597712
邮 编:410001
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110号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候选对象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公安厅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李 贝(女) 娄底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巡逻处
警大队大队长
胡光志 华容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周巧云(女)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伊塘派出所所长
熊双民 永顺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刘 辉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晏卓钦 湘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曾 玮 郴州市公安局网技支队一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