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14〕40号
省政府办公厅:
贵厅转来的《关于支持华融湘江银行发展有关问题协调情况的汇报》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社保统收统支省级业务代理行资格问题。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的意见正在征求市州意见,还未实施。华融湘江银行要求取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业务资格,只能等统收统支实行以后,根据实际需要再作研究,给予支持。
2、关于在省社保定期存款业务招标中给予华融湘江银行倾斜支持的问题。在以往的社保定期存款业务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我们已给予了华融湘江银行适度的倾斜。今后在社保定期存款业务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我们将尽可能继续给予倾斜。
此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