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14〕37号
省财政厅:
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以下简称省社保局)是我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直接承办原中央行业及省属1199家参保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事务,其中,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其重要工作内容。2013年,省社保局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98.68亿元,总计开具贵厅印制的纸质《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近2万份。由于服务的参保单位遍布全省,基金通过银行收缴后,开具的收据需邮寄或由参保单位到经办大厅领取,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同时也给参保单位带来诸多不便。
作为服务对象规模较大的公共服务部门,省社保局坚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拟依托2012年开通使用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大厅”,开发网上开具电子化基金收款收据功能,避免舟车劳顿领取或耗资邮寄,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缴费业务。
鉴此,特向贵厅申请使用电子化基金收款收据,同时,我厅将认真落实相关规定。
专此致函,恳请支持为感。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