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
“五险统一征缴编码”(见《五险统一缴费通知单》)是参保单位在省统一征收机构“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和省统一征收机构分帐的唯一识别码。我局曾多次以不同形式告知参保单位在缴费的时候不要再填写原来的医疗或者工伤保险编码,而应准确填写五险统一征缴编码,但到目前仍有部分参保单位未准确填写本单位五险统一征缴编码,直接影响了参保单位缴费的分帐,影响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影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正常流转。为此,请各参保单位专管员和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之前办理支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手续时,一定要向相关银行或财政提供本单位的“五险统一征缴编码”,并在相关缴费凭证的摘要栏或款项来源栏内准确填写五险统一征缴编码。因漏填、错填或填写模糊不清而造成迟延缴纳或拖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系统将会对该单位所有参保人员作“暂时停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处理,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则由参保单位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