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为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规范创业培训运行和管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0号)要求,按照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制定的《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修订版)》有关规定,现就开展SIYB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点培训机构的条件
具有资质的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凡符合以下七项条件者,均可申请SIYB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
(一)注重企业发展服务: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
(二)培训业绩突出: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并能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
(三)重视客户需求和培训后支持:提供服务前对客户需求进行评估,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
(四)承诺:学校或机构的负责人重视并愿意引入SIYB培训,并承诺按照SIYB培训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五)工作计划:制定开展SIYB培训的年度计划和市场宣传及推介计划。
(六)具备必要的教学资源: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SIYB培训的组织工作;至少有2名获得原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原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SIYB教师资格证书》的培训教师;具有满足SIYB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教室、课桌椅、电脑和投影仪等教学设备。
(七)关系网络:能加强与社会伙伴的密切合作,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的创业跟踪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程序
SIYB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由省人社部门所属就业服务局负责。其认定程序:
(一)递交申请。申请机构向所在市州就业服务局递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二)预选。市州就业服务局接到培训机构的申请后,在对申报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实地查看相关专业教学设备、设施、工具;审核培训机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了解学员就业状况,并根据《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参考标准和评分基准》(附件1)规定的内容逐项核查,确定参加招投标评估的培训机构名单。
(三)组织评标。各市州就业服务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评标,确定本地SIYB定点培训机构。
(四)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市州就业服务局根据招投标评估最终得分以及本地区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确定SIYB定点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并将此名单和有关机构的背景材料报省就业服务局培训服务处。
(五)省就业服务局对上报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后,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并发文公布定点培训机构,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有关媒体公布。今后,省厅每二年认定并网上公布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高度重视SIYB培训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结合本地区创业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通过招投标方式,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优先选择在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培训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培训机构。
(二)各市州要从严掌握,严格控制,宁缺勿滥,根据实际培训任务需要确定培训机构个数。
(三)请各地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SIYB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工作,并将定点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和有关机构的背景材料报省就业服务局培训服务处。
联 系 人:刘雅辉
联系电话:0731-4900137 ; 传 真:0731-84900121
附件: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参考标准和评分基准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创培机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