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人字〔2016〕1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李文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厅党组研究决定:
李文明同志任厅办公室副主任;
李谦同志任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处级领导职务)职务;
于飞同志任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省人事考试院纪检员(副处级领导职务)职务;
刘振华同志任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免去其省就业服务局综合处处长(副处级领导职务)职务;
陈道生、顾文卿、朱小宁同志任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
兰朝晖、满延政同志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
张柳同志任厅境外专家引进和境外培训处调研员(享受正处级领导职务待遇);
陆德清、韦虹同志任厅境外专家引进和境外培训处副处长;
刘湘同志任厅境外专家引进和境外培训处副调研员;
李文娟同志任厅境外专家管理服务处副处长;
刘钉钉同志任厅境外专家管理服务处调研员,免去其省专家服务中心正处级干部职务;
刘晓方同志任厅信访办副主任;
蒋林宏同志任省公务员局综合与培训监督处处长(副处级领导职务),免去其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冰清同志任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处长(副处级领导职务),免去其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何东华同志任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副处级领导职务),免去其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曹珍如同志任省人事考试院纪检员(副处级领导职务),免去其省人才评价发展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
原援疆职务及因机构改革,原省外国专家局、原省劳动监察局和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