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人字〔2015〕7号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
蔡获云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党政办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吴花珍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于元香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刘云霞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吴志兵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聂桂华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安全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黄升平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谢乾安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系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刘晓安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工会副主席。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