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订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厅机关办公区办公用房、办公通讯、办公室饮用水、动力供应、设备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园林绿化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办公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办公秩序等监管工作,负责与驻地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系。负责对厅机关办公区选聘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具体的监管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厅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厅机关节能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厅属单位节能工作。协助承办厅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厅机关公务车辆、公有房屋(含未售公有住房)、供暖供热设备、空调电梯、办公设备等(不含办公电脑)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南院职工食堂和附属楼酒店的监管工作。协助承办以厅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承办重要公务接待工作。负责联系驻地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选举、征兵、爱国卫生、全民义务植树、社区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