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集中联考。《办法》提出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加大统筹力度。招聘工作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别统一组织。从2025年起,应聘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
二是统一发布公告。《办法》提出事业单位年度招聘方案,由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并在人社部门网站招聘平台统一发布。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案在招聘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步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招聘信息。
三是规范笔试面试。《办法》要求除高层次人才或者操作性极强的技术技能人才招聘外,一般应设置笔试环节;面试外部邀请考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随机抽取,严禁以任何方式指派考官。
四是改变报考方式。《办法》提出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不少于3天延长至不少于5个工作日,方便应聘人员报名参考。
五是从严资格审查。《办法》要求招聘单位不得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六是严禁“绕道进人”。《办法》强调,各地各单位不得借“人才引进”等名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搞“绕道进人”,也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招聘倾斜政策,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通讯员:廖佳 黄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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