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兰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点名肯定了一些重点建议,其中,涉及就业、人才、劳动权益等方面的3件重点建议,是由人社部门办理的。
是什么建议让大会如此关注?
省人社厅作为主办单位办得怎么样?
一起来看!
王莹等代表建议:不少(事业)单位招考岗位要求是应届生,部分高校毕业生为保这一身份缓就业、不就业,还有一些毕业生工作后想换赛道,却错失应届生身份,建议放宽认定标准。
大学生如此在意应届生身份,是因为在求职、落户等方面更受优待。省人社厅加强调查研究,反复分析论证,制定出台《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同时加大基层招聘力度,取消就业报到证,明确招聘岗位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并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就业公平,鼓励年轻人放开手脚,拥抱更多就业机会。
肖汉族代表建议:建议引导高层次人才流向企业,增强企业这一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作用。
人才是第一资源,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去企业建功立业,省人社厅深入企业、科研院所听取意见,积极借鉴兄弟省市做法,研究出台10条措施。
经费保障方面,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担任“首席专家”。在先进制造业链主企业设“卓越工程师带培工作室”,一次性给予20万元带培启动经费。支持企业引进博士后高端青年人才,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启动运行经费,对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给予每年20万的两年资助。
关于编制去留问题,措施支持高层次人才密集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用于自主引进和派出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流动岗位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常规岗位职数。流动岗位人员在流动岗位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重要依据。
措施还鼓励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在企业年金框架下探索建立人才年金。
徐健、何永胜等代表建议: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普遍存在。当这些群体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怎么保障他们的权益?建议推动出台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
经过梳理有关政策和我省参保实际情况,人社部门反复研究,联合财政、税务印发了《湖南省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明确超龄人员、实习生和规培人员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既有助于增加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又有利于降低单位用工风险及成本,更好推动自身长远发展。
其中,超龄人员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的劳动者,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实习生是指年满16周岁的大中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规培人员是指在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社会学员和医学在读研究生。
与民生有关的话题,总是牵动着代表们的心。2024年,省人社厅通过规范办理流程、狠抓跟踪督办、强化沟通联络等,认真吸收采纳,及时安排部署,代表建议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建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通讯员:曹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