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代缴对象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A类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员、已参保缴费的城乡B类、C类低保对象和三、四级残疾人员(简称为贫困人员)。代缴标准为100元/年、60元/年两个档次,代缴的保险费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据了解,湘潭县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31537人,代缴金额为307.47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转自湖南民生网
湘潭县:社保扶贫抓实效 政府代缴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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