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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社保扶贫抓实效 政府代缴暖人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8-10-31 00:00
     近日,记者从湘潭县人社局获悉,该县已为符合政府代缴的参保对象缴纳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据悉,此次代缴对象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A类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一、二级残疾人员、已参保缴费的城乡B类、C类低保对象和三、四级残疾人员(简称为贫困人员)。代缴标准为100元/年、60元/年两个档次,代缴的保险费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据了解,湘潭县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31537人,代缴金额为307.47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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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社保扶贫抓实效 政府代缴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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