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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升级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8-07-19 00:00

  为切实减轻城乡大病患者医疗负担,6月22日,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就冷水江市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购买大病保险有关事项签订了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合同中对大病保险的保费标准、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均有所提高。

  一是大病保险保费标准由2017年的30元/人·年提高到了43元/人·年;二是对一个自然年度内病人累计补偿金额限额由2017年的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三是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按分段报销方式,在2017年的基础上,每段提高报销比例5%;四是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在2017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个人只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可享受,不需另外缴费。同时,冷水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不让办事群众“多跑路”,在就医医院或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即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患者在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可以一同办理“大病保险”结算手续,免去了跑腿和繁杂的申报过程,大大缩短了参保患者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时间。

  下一步,冷水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遵旨,围绕“一站式”结算、“一体化”经办的服务理念,大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助推健康扶贫取得实效。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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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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