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2018年吉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有两大调整,一是基金集中征缴时间提前,要求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年基金征缴目标管理任务。二是考核指标更细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主缴费率要求达92%以上,人均缴费达110元以上,待遇领取人员认证率100%。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马上部署启动催缴,采取有效措施,推行自主缴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市人社部门要强化调度,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做好城乡居保参保政策、自主缴费、手机缴费等宣传,优化经办服务,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乡镇(街道)基金集中征缴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吉首市城乡居保局陈海波 湘西州城乡居保局金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