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秩序和基金安全,规范医保医师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娄底市人社局近期出台了《娄底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对于通过人社部门审核登记备案的医保医师,其信息将录入医保医师管理数据库,人社部门将采用动态管理扣分的“驾照积分制”管理模式,并将其与医师处方权关联,管控医师手中的“一支笔”。
签约成为医保医师后,每位医师将得到一张专属的“驾驶证”,年度初始积分12分,由医保大数据审核平台进行实时监管。医师在行医过程中如有提供、出具虚假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和医疗票据等资料的,允许非参保人员以参保人员名义就医冒用他人医保凭证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的,将一次性扣12分;存在用药、检查、治疗与疾病诊断明显不相符的,存在允许非医保医师用自己名义开处方、医嘱等行为的,将一次性扣6分;存在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治住院、分解住院、故意延长住院期限,分解收费行为的,扣3分;存在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行为的,列开自费药品、自费项目等不履行告知义务等行为的,一次性扣2分;积分扣完将会被吊销“驾照”。
通过加强对医保医师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医保监管将更加有力,人民群众“救命钱”将更加安全。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