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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保障长远生计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8-01-03 00:00

  “现在总算是老有所养了……”近日,文先生在办理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后高兴地说道。

  据了解,文先生是新田县龙泉镇田家岭村被征地农民,今年12月初新田社保部门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后,于12月19日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一次性补缴了15年养老保险费用,享受政府给予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贴5.82万元,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便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据社保部门统计,截止2017年12月底,新田县第一批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已全部办理完毕。此批参保的被征地农民为新田县田家岭村第一批试点村民,共计参保人数95人,共享受养老保险财政补贴516.04万元,其中93人一次性补足了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可以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据悉,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好政策,针对补缴养老保险费用有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新田县人社部门积极联系农业银行全力宣传农行“养老贷”政策。对凡符合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条件,但又无法一次性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的被征地农民,且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男性和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的女性均可享受“养老贷”政策。在此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被征地农民中共有67人申请了“养老贷”,共计贷款金额约274.07万元。确保了好政策不落空,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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