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政策研讨会在长沙举行。来自全国4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厅有关负责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国家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司长刘梅主持会议,湖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运柏,长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舒行钢等出席会议。
王运柏指出,工伤保险是民生保障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我省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省各级工伤保险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务求实效,有力推动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取得新发展。一是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参保人群由国有企业职工向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农民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展,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深入推进。二是科学调整费率。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要求,我省调整完善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整体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三是强化工伤认定工作。统一了全省工伤认定情形政策把握尺度,成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伤认定指导委员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办就工伤认定部分争议焦点基本达成共识。三是落实老工伤待遇。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调剂、企业趸缴部分费用、同级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全省范围内的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保障得到落实。同时,经过多次沟通汇报,自2014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确保老工伤人员待遇得到落实。四是建立调剂制度。我省自2004年起就建立了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调剂制度。以工伤保险基金缺口为基础,综合考虑各地的工作成效、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量化分配因素指标,运用公式计算调剂额,确保资金分配客观、科学和透明,统筹全省工伤保险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五是试点补充工伤保险。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
据了解,长沙是全国最早开展工伤保险工作的城市之一,2010年率先实现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被誉为“长沙模式”。今年长沙还将推出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政策“升级版”,将交通、水利、能源、铁路、机场、通信等行业纳入政策范围,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和缴纳工伤保险的联动机制,为建筑行业农民工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各地工伤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讨论交流,结合自身业务,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全面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伤保险重点工作,并就如何完善工伤保险政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