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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代缴重度残疾人城乡居保保费超30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11-16 00:00

  11月15日,记者从龙山县城乡居保局了解到,龙山县2017年为全县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代缴城乡居保保费30.04万元。参保人数3004人,2017年新增389人。

  据了解,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城乡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工作,龙山县从2011年开始实施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政府代缴政策,并以“龙政办发〔2011〕59号”文件形式从对象范围、确定办法、代缴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一、对象范围。重度残疾人员,指具有本县户籍的一、二级残疾人。二、确定办法。㈠确定依据:一、二级残疾人凭二代《残疾证》以及户口和身份证等证件。㈡确定程序: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的摸底,并上报县残联;县残联调查核实并确认;初审核查后由县城乡居保局对上报的名册汇总;县财政局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三、代缴标准:县残联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代缴保费,并进行一年一审,一年一公布。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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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代缴重度残疾人城乡居保保费超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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