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机关社保处在本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过程中,先后查处了5起冒领退休人员养老金事件,冒领金额1.8万元,通过宣传、教育、警示工作,现已全部追回并返还社保基金专户。
退休人员莫某某、李某某等死亡后,其亲属采取隐瞒或不报的形式,继续领取养老金,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和其他参保人员的利益,影响到基金的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并触犯了《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提醒广大民众: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权益自然终止,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应在7日内到社保机构办理终止手续。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