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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让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06-29 00:00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有这么一天,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6月27日,鼎城区石板滩镇荷花堰村沈家岗组农民沈学成在办理被参保手续时发表如此感慨。沈学成所在的沈家岗组因沅澧干线项目被征地符合《常德市鼎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常鼎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的参保资格,沈学成今年72岁,本次参保缴费总额为97020元,其中个人缴费27150元,财政补贴69870元,办理退休手续后每月养老金1041元。 

  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鼎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于2012年和2015年出台了两个政策文件,每年召开数十次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参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于缴费补贴资金更大力支持,从未出现因补贴资金未到位而延迟参保的情况,累计支付补贴资金34500万元。 

  截止目前,全区共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9275人,其中退休人员5202人,月人均养老金1389元。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不仅减少了征拆工作的难度,缓和了矛盾,最主要的是真正实现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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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让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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