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东安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并出台了《东安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和《东安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同时,该县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机制,规定住建部门将此机制作为工程项目开工审批的前置条件,财政、城投、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和政府融资平台投资项目的拨付款监督,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和银行定期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已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96万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33起。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