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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03-06 00:00

  日前,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的意见》,明确县直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四严”。 

  一是严把进人关口。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要从紧、从严、从细控制,原则上采取公开招考、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公开选调等竞争性方式进行,符合涉密岗位、政策性安置等有关情形且工作确有需要的,审批权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一并上收至县委编委全会研究决定,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后调动。 

  二是严控审批权限。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必须在县委编委办核实空编情况并开具拟用编制通知单后,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呈报审批。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依照职责权限,分别受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事项。必须认真审查编制类型和人员身份是否相符,干部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工作是否确有需要。从外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必须严格落实外调证明材料。 

  四是严肃纪律要求。接到调动手续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交接按时报到,调动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县编委办办理入编、出编登记手续,迁转工资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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