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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保证金,工资不担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01-22 00:00

  “多亏政府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不今年过年回去身无分文。真是有了保证金,工资不担心。”在益阳市人社局解决该市某府花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会结束后,民工代表刘某新深情地感慨。 

  1月18日,该市某府花园工程项目10多名班组长、农民工到市信访局上访,称项目停工数月,工资未按时足额拿到手,请求政府帮助解决。情况反馈到市人社局后,市劳动监察部门迅速组织市建管站、辖区劳动监察大队、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以及班组长和民工代表召开协调会。经了解,该项目2015年12月开工,2016年5月份因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停工,施工企业已垫付1600万元工程款,现无力支付余款,对所欠120万元工资,提出了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想法。会议经协商,作出三个方面决定:一是鉴于企业实际困难和民工急要工资回家过年的情况,退还5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4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由施工企业筹资解决。待工程重新启动时,由开发公司或施工单位补足保证金。二是由施工企业编制工资明细表,直接向民工发放工资,不得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领代发。否则,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杜绝恶意讨薪,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处理。 

  该市近年来狠抓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化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和问题,欠薪投诉逐年减少,2016年实现工程建设领域20人以上群体性投诉“零发生”。目前,市本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净交存达1.4亿多元。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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