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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砖厂承包人逃跑,民工工资跑不掉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6-07-11 09:30

  7月6日下午,某砖厂在宁远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文庙街道办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砖厂法人代表根据砖厂产量依法向30名民工发放5月份、6月份工资,共计100009.4元。

  据了解,此砖厂于今年1月份由法人代表承包给四川段某经营,因段某管理不善,导致砖厂效益不好,因而停产,段某未发放员工工资便逃跑不见。宁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接到民工投诉案件后,立即立案进行调查,会同街道办工作人员一同召集砖厂法人代表、民工代表进行协商。经过多方细致的协商并依法向用人单位下达执法文书后,砖厂法人代表终于答应支付员工5月份、6月份工资。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宁远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截止到7月份,共受理投诉案件21起,为劳动者追回欠薪295.8万元。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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