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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中的人性关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4-10-28 15:40

  日前,桂阳县鹿峰街道牛巷口村的欧阳家顺拿到了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该县一电子厂将向他的妻子支付14702元。原来,欧阳家顺的妻子于2013年10月4日进入一家电子厂上班,厂里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于其妻子患病,于今年6月份被厂里辞退,引发劳资纠纷。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于8月21日立案,历时一个多月终于圆满的解决了这一纠纷,这只是工作中的一个缩影。据悉,近三年来,该县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1343宗,结案率100%,为劳动者争取各项补偿1548.57万元。

  以往一些很难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今,足不出村、人不出乡镇就能得到有效解决,广大劳动者的幸福感、安全感、归宿感和认同感达到历史上最好时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院也被群众美誉为“劳资公平的天平秤、社会和谐的调节器;近几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43宗:其中,立案调解裁决284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37宗,案外调解1022件,结案率100%,为劳动者争取各项补偿1548.57万元。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县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以及用人在100人以上的22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成立了150名工作人员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形成了各站、队、乡镇三级联动,力争实现小额、简单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初期、解决在基层。形成了企事业单位调解、行业调解、区域调解、乡镇街道和社区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筑起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第一防线”。

  为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和质量效率,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坚持“及时受理,依法办案,提升水平,注重调解”的原则,着重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对符合立案条件、申诉材料齐全的,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进行调解;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裁、快结;实行案件公示制度,将每一起案件申请人姓名、被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诉求、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公示,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风险告知制度,申请人申请立案时,以“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仲裁请求不当、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开庭不按时出庭、举证不能、错误行为等风险,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善意提示,以便当事人理智地参加仲裁活动;实行巡回仲裁庭,将仲裁庭开到厂矿企业、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群、宣传一片”。

  仲裁机构还与相关企业建立QQ信息沟通平台,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就企事业单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讨论交流,随时听取企事业单位的反应和诉求,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邀请企事业单位参加庭审旁听,了解仲裁机构和人员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案件办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发展和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上,坚持科学分类,形成“简单案子简便审、复杂案子简化审、集体案子特别审、多调少裁科学审”的分类处理新机制。同时,坚持科学办理案件、以调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新机制,确保了科学性、公正性。

  近年来,桂阳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刚性支出日趋增多的困难情况下,挤出资金,先后投入280余万元,建设了一大两小三个标准化的仲裁庭、调解庭和档案室,实现了仲裁调解的分离。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每年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及劳动保障方面的业务咨询,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普及资料约12000余人次,多次被桂阳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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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中的人性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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