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于2013年7月15日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到去年底,共有1964人次的参保居民享受到了572.19万元的大病保险补偿,实际降低个人自费14.08%,其中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33.1%,有效减轻了参保大病居民个人医疗负担。主要做法:
一是做好基础调研和测算。2012年底至2013年初,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理,完成了全市10个统筹区的城镇居民、城乡居民2009-2012年的大病保险基础数据测算,为试点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基础调研和测算情况,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郴州实际,于2013年4月出台了《郴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行方案》,按照惠民、便民的宗旨,对居民大病保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保障对象、保障范围、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保障水平、结算原则、信息化建设、结算年度、基金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三是公开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在听取发改、财政、人社、卫生、审计、监察、金融证劵、保险公司及省、市招标评委专家等多方意见基础上,制定了郴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开招标文件,通过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郴州人寿保险公司为中标公司,并确定城镇居民、农村居民2013年大病再保险的保费标准分别为12.6元/人*年、15.2元/人*年。
四是全面落实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完成招标后,郴州市医疗保险处与郴州人寿保险公司及时签订居民大病保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按协议要求,郴州市医疗保险处将790377人的大病再保险保费,通过财政专户转入商业保险机构,为赔付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委托软件公司快速开发出了大病保险的服务软件。在此基础上,公开承诺,分步落实参保居民的大病保险医疗待遇。并通过建立大病医疗信息系统,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参保大病居民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