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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770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1-11-15 11:40

    11月9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邵阳市全日制劳动者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已被市政府确定为每月770元。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档次,结合邵阳市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和居民消费水平,市政府决定,邵阳市(含县市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按770元执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按8元执行。该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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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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