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保局荣获首批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1-03-25 15:08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局长会上,又传来喜讯。湖南省社保局荣获首批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此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是由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验收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的,旨在推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部3号令)的贯彻落实。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1月,全国验收领导小组根据各地自行申报的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0]55号)规定,对包括湖南在内的10个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达标验收。2010年12月22-24日,国家档案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组成的验收组来湖南省进行验收,检查组在听取专题汇报和查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现场查看、现场点评、现场打分,对湖南省社保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检查。根据检查验收的情况,全国验收领导小组确定了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等8个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为优秀等级。
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社保经办机构的法定义务。
随着“参保养老”意识的不断深入人心,越来越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日益关心自己的参保年限、缴费情况等个人权益记录信息。据统计,湖南省社保局每年受理的查询个人账户记录的申请近十万次,同时,出具的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也有上万份。要较好地满足参保对象这些服务要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就必须准确无误地建立、保管、利用好每一份业务档案记录。一直以来,省社保局高度重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社保局陈范勋局长更是将“信息准确、基金安全、档案完整、服务优良”作为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基本目标。陈范勋局长经常强调: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周期长、规模大、范围广、事务多,要让经办工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好坏是基础和关键。
目前,湖南省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已经基本达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所要求的“规范建立、科学保管、合理利用”的标准。特别是该局充分发挥新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全省上线的有利条件,将单位缴费情况、个人账户记录和退休待遇信息等参保对象最关心数据信息,由书面档案转变为电子档案,上传网站。参保对象可以凭借相应身份信息和密码,随时随地进行查阅。这种“将档案从库房搬到网络”的服务方式创新,极大方便了参保企业和职工掌握养老保险历史记录信息,受到广大服务对象的交口赞誉。
湖南省社保局此次能成为首批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单位,也从一个侧面肯定了既往工作的成效。湖南省社保局表示,下一步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业务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湖南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经办工作和参保对象。